2008年11月27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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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好了 野猪多了 农作物遭殃了
缙云两个月猎捕58头野猪
不过,野猪不是想打就能打的;使用土制工具猎捕更是不允许
本报记者 陈锦 通讯员 麻育倾 

  本报讯 11月24日下午,缙云县五云镇原县皮革厂后山,随着“砰”的一声枪响,一头150多斤的野猪应声倒在树丛中。昨天,记者从缙云县林业局了解到,在开展集中猎捕成灾野猪专项行动中,该县共捕获野猪58头。
  近年来,随着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大,缙云县森林植被日益茂盛,但这也为野猪的快速繁殖提供了便利条件。部分地区野猪数量过多,渐渐开始危害农作物和农民生产、生活。今年8月的一天,张某挑着肥料去番薯地施肥时,发现番薯藤全乱七八糟地散落在地上。当晚,张某蹲守之后,发现“凶手”是三四头野猪。
  据不完全统计,因野猪危害农林作物,缙云县每年直接经济损失上百万元。
  根据省林业厅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,缙云县林业局、公安局从9月25日至11月30日联合组织开展集中猎捕成灾野猪专项行动,并组建了5支狩猎队。10月20日,五云狩猎队在山水塘一带发现了5头野猪,当场击毙。缙云县森林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说,截至11月25日,该县共出动狩猎人员683人次,捕获野猪58头。
  值得注意的是,并不是任何地方发现野猪就能随便捕猎。野猪是我省一般保护动物,只有当一个地方野猪成灾,并被批准为猎区、办理相应手续成立狩猎队后,才能进行捕猎。自然保护区、森林公园、风景游览区等区域是禁止狩猎的。
  此外,“电猫”、兽夹等各种极易对人与牲畜造成伤害的土制工具是严禁使用的。缙云县在收缴土制禁用猎捕工具行动中已收缴“电猫”8台、兽夹37只。